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2009年適當提高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3年內逐步將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同時,落實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人均80元補助政策,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達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