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是“三八”婦女節了,按照國務院出臺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三八”婦女節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因此女職工在節日當天,可以享有半天的假期。
其次,女職工在懷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這“三期”期間,還享有比較特殊的權益,具體如下:
一是根據規定,任何單位都不能借著女職工懷孕、產假、哺乳等理由,來降低她們的基本工資,或是予以辭退,或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作為女職工,如果您是在“三期”內的時候,勞動合同到期了,用人單位也不能終止勞動合同,而是應該自動延續到“三期”期滿為止。
二是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還可以享受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則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報銷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鄭重提醒:法律雖然保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但“三期”期間并非女職工的萬能保護傘,職工同樣需要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三期”女職工如果嚴重違紀、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用人單位仍然能夠行使單方解除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