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社保繳費基數,莫隨意!
不少繳費單位已陸續地
開展2020社保年度繳費基數的調整申報了
繳費基數的申報,您真的掌握了嗎?
它是如何確定的呢?
它包括哪些工資薪金性質的收入呢?
下面一起來看看
問:社保繳費基數的確定是不是把去年12個月所發放的工資加起來,再除以12,就可以計算得出了?
答:您這樣的算法不嚴謹,存在偏差哦!
參保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應當按照其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的月平均數計算確定。
“年度”是指收入所得期1月至12月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所以不僅僅指基本工資哦!
問:單位2019年的年終獎在2020年才發放給職工,所以就不需要納入計算?
答:是的,因為該獎金的發放時間是在2020年,不屬于2019年的所得,不需要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