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之前定好錄入標準,在試用期間被公司證明員工不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的;
(二)員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員工卻拒不改正的;
(五)因員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六)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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