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案例資訊: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勞動合同還有效嗎?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勞動合同還有效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用人單位更名、法定的代表-人更換,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如果用人單位已與勞動者約定過試用期,當勞動者崗位變換、續訂勞動合同或再次進入該用人單位工作時,該用人單位都不能再與這位勞動者約定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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