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發布通知,6月1日起,西安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執行新標準,不低于25%。
為貫徹落實西安市《關于進一步加強管理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文件精神,6月1日起(以公積金貸款系統申請受理時間為準),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全部統一標準,繳存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面積在144(含)以內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面積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對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面積在144(含)以內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面積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第三次及以上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受理。購買精裝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組合貸款首付比例應當同時滿足商業貸款與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要求。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要求各分中心、管理部,機關各處室和各受委托銀行要進一步加強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審查,嚴控貸款資金風險。通過核查征信、付款票據、銀行流水等方式堵塞貸款風險,如發現借款人使用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和信用類貸款等資金籌措首付款的,不得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說,截至2017年4月18日已簽訂購房協議并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信息的,首付比例按原政策執行;未提交網簽的,按新規定內容執行。
而此前的政策是,凡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已結清的繳存職工,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積在144(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積在144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購買精裝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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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7-05-3 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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