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穩就業就必須穩企業,決定階段性的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以減輕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使企業恢復生產后有一個緩沖期,抓好穩就業這一“六穩”之首。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人社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研究制定了《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明確了免、減、緩三項措施。免,就是從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對中小微企業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三項社保的單位繳費實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過5個月,也就是說免征的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將免征的范圍擴大到各類參保企業。減,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國其他省份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的三項社保單位繳費可減半征收,減征的期限不超過3個月。由于機關事業單位不涉及經營問題,受疫情影響較小,因此不納入此次減免政策的范圍。緩,就是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緩繳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為保證減免政策落實到位,《通知》同時提出要確保職工個人的權益不受影響,要確保各項社保的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各省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同時對推進社會保險省級統籌,繼續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提出了要求,明確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金中央調劑比例提高到4%,來進一步加大對困難地區的支持力度。
這次階段性減免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的繳費,是充分考慮到三項社會保險制度的運行和基金的結余情況,總體上的基金支撐能力比較強,減免政策實施以后能夠保證制度運行的正常,能夠確保養老金等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這次減免是在去年實施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減輕企業社保繳費的壓力,減負的力度、減負的效果將超過去年。之所以下這樣的決心和力度,就是希望通過減免企業社保繳費,能夠切實緩解企業當前的生產經營困難,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支持企業穩定和擴大就業,落實好總書記的指示要求和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降到最低,保持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
政策解讀:
1、國家人社部:制定了《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主要政策與國務院之前發布的政策差不多,明確了免、減、緩三項措施。免,就是從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對中小微企業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三項社保的單位繳費實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過5個月,也就是說免征的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將免征的范圍擴大到各類參保企業。減,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國其他省份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的三項社保單位繳費可減半征收,減征的期限不超過3個月。由于機關事業單位不涉及經營問題,受疫情影響較小,因此不納入此次減免政策的范圍。緩,就是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緩繳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國家醫保局:由省級政府自行決策,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前提條件下,在確保待遇支付的條件下,階段性的減半征收單位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從2月份開始,期限最長不超過5個月。原則: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在6個月以上的,可以采取減半征收單位繳費。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在6個月以下的,可以采取緩繳。
3、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要連續計算,不影響每個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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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0-02-21 1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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