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失業人員就業后有望獲得就業補貼。昨天,北京市勞動局提交給人大代表的報告透露了這一消息。
據悉,《關于進一步促進城市低保失業人員就業有關問題的通知》即將出臺,該《通知》出臺后,對低保失業人員就業后給予為期3年的就業補貼,補貼標準分別為北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0%、70%、60%,且不計入其家庭收入,鼓勵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失業人員積極就業。
報告還提到,北京正在研究制定城鎮老年人門診醫療費用統籌辦法,將無保障老年人在社區就診的慢性病、常見病給予一定數額的報銷。將城鄉零就業家庭勞動力的情況納入到勞動力市場信息系統。
此外,北京市還將根據就業形勢和資金結余情況,適當調整單位和個人負擔的失業保險費率;規范農民工生活補助發放渠道,擬依托區縣街道(鄉鎮)社保所發放本市農民工生活補助,完善失業保險待遇發放制度,更加有效地監控失業保險基金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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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京華時報 |
時間: 2008-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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