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風險。由于合同訂立上的不完備導致租賃公司拒絕履行相關義務,則企業就要面臨此風險。
能力與崗位不匹配的風險。企業通常將用人需求告知人才租賃公司,由人才租賃公司進行人員招募或選用,如果信息傳遞上或者是人才租賃公司未盡責選用了不合適的人員,相應的崗位職能就不能很好的完成。企業因為與租賃員工之間沒有契約關系,若要遣散租賃員工必須經過人才租賃公司來運作,如果人才租賃公司不愿遣散,則用人單位就要蒙受損失。
信息安全的風險。租賃員工在企業工作必然會了解企業的運作過程甚至商業機密,如果被租賃員工存在機會主義行為,可能將所得信息泄漏給競爭對手,從而使企業失去獨特的優勢。而且企業與租賃員工之間沒有法定的勞動關系和人身依附關系,如果企業在合約中沒有規定相關的懲戒措施,則在租賃員工的這些行為上就沒有控制力。
人才租賃公司的道德風險。與人才租賃公司相比,企業處于弱勢地位,掌握的信息較少,如果人才租賃公司采取蒙騙手段騙取租金后不履行合同或不按規定履行合同,則企業就要承擔較大風險。
團隊合作的風險。由于企業員工和租賃員工的背景不同,他們所接受的教育、所秉承的價值觀、企業文化不同,在共同工作或人際關系上難免會產生一些沖突。另外,租賃員工來到企業工作后,可能會對新環境不適應,這對企業良好工作環境的創造和團隊合作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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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0-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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